在进行企业货款催讨时不怕遇到赖账的企业,就怕遇到真的没钱的企业。 面对这种无力偿还债务的企业,南京讨债公司还是很头疼的,但也不是完全没办法。我们可以通过另外的方法讨回债款:
可以尝试追究开办单位的偿债责任。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、歇业无力偿还债务,开办单位在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责任。
第一,一是该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的,开办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;二是该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,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。
第二,找到出资方追究其责任。企业开办时出资方一般有开办单位、股东、合伙人等。如果出资者已足额投入,则以企业资产承担债务,不另外追究投资者责任(合伙人除外)。如果出资者没有出资、出资不足或抽逃资金的,应在出资差额范围内追究其偿债责任。
第三,追究担保人的责任。企业债务如果有担保人的,应追究担保人的责任,列为共同被告。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,还应追究注册资金担保人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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